b.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