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3-07-27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单位:南莫镇)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2名,派遣到南莫镇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城镇管理岗位,1人;

统计辅助岗位,1人.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城镇管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 统计辅助,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统计类相关专业.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 5.户籍要求:海安户籍.

三、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劳动报酬2408元/月(以后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考方式 1.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有关法律法规、时事要闻、写作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面试:满分为100分,凡参加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侧重于考察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面试顺序当场抽签决定. 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形成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比例则取消本次招考. 2.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南莫镇政府进行考察政审. 3.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派遣.(注:试用期3个月,试用考核不合格,中止劳动合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荣誉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8年 4月

2 日――2018年4月13 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莫镇政府组织人事办(南莫镇政府四楼409室) 报名、咨询

电话:0513-68863011 网上发布详见:海安县政府网、古韵南莫微信公众号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 南莫镇政府六楼会议室 面试:2018年4月14日下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

电话:0513-88472033

七、本简章由海安县南莫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南莫镇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8年3月30日 南莫镇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参加工 作时间 入党时间 健康状况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毕业后填起)及其他说明信息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本人 签名 以上所填报名信息属实 签名: 年月日资格 审查 意见 备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2存免冠证件照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