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3-07-28 |
电话:0851-26220685,监督
电话:0851-26362348 法定期限:35个工作日(不含考试时间)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不含考试时间) 申请材料: 1.
首次申请、增项 1.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1.3身份证明(复印件);
1.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
1.5健康证明(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
1.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规定的课时,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
1.7实习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 2.复审材料 2.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2.2《作业人员证》(原件);
2.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时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2.4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
2.5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6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复审必须参加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 逾期未申请复审的《作业人员证》,审核中心通知特设科并给予注销. 证书补办: 因行政许可证件遗失或者损毁,被许可人申请补办的,应当登报声明原《作业人员人员证》作废.如果一个月内无其他用人单位提出异议,发证部门补办《作业人员证》.登报声明中应当明确作业人员名称、作业项目、发证日期、有效期、证书编号、补办原因、三十日异议期限、异议受理电话等内容. 发证部门补办《作业人员证》,原持证项目有效期不变,补发的《作业人员证》上注明"此证补发"字样. 1.行政许可证件补办登报申明,一份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1寸照片,原件,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