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3-07-28 |
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
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湿法萃取车间外延300米的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焚烧系统窑尾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
湿法萃取酸雾与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烧结系统窑尾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
焚烧系统、烧结系统废渣水淬水汽分别收集、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乙类危废暂存库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无机废物暂存库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焚烧系统预处理车间和烧结系统预处理车间废气分别导入焚烧系统和烧结系统回转窑内焚烧,停窑时,废气分别处理后通过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罐区呼吸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对于焚烧系统、烧结系统炉渣、飞灰、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结晶盐、废滤芯、含油抹布、废弃除尘布袋、废陶瓷纤维管、危险废物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
对焚烧系统、烧结系统更换的废耐火材料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和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布置和建设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化学品贮存区和使用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流设施,工艺废水、消防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均应有收集设施,并合理设置污水导入切换装置,确保事故废水有组织导入应急事故池.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投资,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园区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九)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厂区周边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在线监测环境等信息,按规定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等环境信息.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