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3-07-29 |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一) 协议 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二) 工作日 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三) 第三方 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 附件 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等资料.
(五) 招标文件 是指《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六) 服务对象 是指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对象,即:党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三、协议的组成
(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条款;
2.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
3.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
(二)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四、协议承诺
(一)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甲方确定乙方为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取消乙方的会议定点资格;
4.甲方通过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 对乙方接待党政机关会议业绩自动统计,作为下一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
5.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
(三)甲方的义务: 1.公布定点场所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2.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定点饭店开会.
(四)乙方的权利: 1.会议举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2.会议举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 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房、餐饮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2.在协议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并执行协议价格.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