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3-08-02

1 生活用水 4人30L/d?天36 28.8 20%损耗 ②排水 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m3/d,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1-1 项目水平衡 (t/d) (2)供配电 本项目设置配电房一座,电源引自白莲坡镇电网. (3)供热、供冷 本项目供热、供冷采用分体空调,不设锅炉和中央空调.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工程劳动定员工4人.工作制度:生产岗位为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2.8建设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号文,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和《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因此本次项目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2)土地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廖巷村,根据土地证,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政策的规定. 2.9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廖巷村,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齐全,劳动力充足.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根据怀远县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2类标准,地表水茨淮新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分别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现状良好.项目地块公用工程基础设施供应条件完善可靠,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

项目总图布置、内部规划、周围环境基本合理可行;

从选址区周边环境状况来看,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故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10与淮河流域相关条例相符性分析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提出: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前款所列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属于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因此不属于该条例中对应的禁止新建项目,因此符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1项目环境现状 本次为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廖巷村,项目目前已投产,自本项目投产以来,周围居民对本项目均无投诉,没有环境污染纠纷问题,项目正常的生产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2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 本次环评为已建项目补办环评手续,在了解主要污染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已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必要时提出优化或替代方案. 通过现场勘察,项目主要污染源、已经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见表1-7. 表1-7 项目主要污染源、已采取的治理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污染物 污染物类型 采取的环保措施 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符合环保要求 固废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符合环保要求 废包装材料 厂家回收 符合环保要求 噪声 设备噪声 室内布置,基座减振,距离衰减 符合环保要求 车辆运输噪声 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 符合环保要求 项目主要污染源整改措施及限期见表1-8. 表1-8 项目主要污染源整改措施及限期一览表 主要污染源 建议采取整改措施 整改限期要求 地下水 在液体原料存贮区、生产区及成品区进行水泥硬化+托盘收集 投产前 事故应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