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8-02 |
1. 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为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乾县峰阳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建设单位 乾县峰阳镇中心卫生院 法人代表 孙博利 身份证号
610424197311084319 通讯地址 乾县峰阳镇街道 联系人 孙博利 联系电话
15909278444 邮政编码
713300 建设地点 乾县峰阳镇街道 立项部门 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Q8423乡镇卫生院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00m2 绿化率 (%)
25 总投资 (万元)
26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9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1.2%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0年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乾县峰阳镇中心卫生院建院于1970年,位于乾县峰阳镇街道,是一所公立性综合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卫生院服务半径约5公里,担负着周边约1万群众的医疗服务.2008年汶川地震使峰阳中心卫生院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2010年乾县峰阳镇中心卫生院灾后重建. 乾县峰阳镇中心卫生院于总投资26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医院现拥有职工16名,床位20张.设有预防保健科、急诊科、内科、检验科、影像科、中医馆等,项目已于2016年10月11日取得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发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见附件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1号修改单的规定,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乾县峰阳镇中心卫生院于2018年8月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一).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参评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范编制完成《乾县峰阳镇中心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本次评价不包含辐射的评价内容,辐射评价应按相关规定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二、项目相关情况判定 表1-1 项目相关情况判定一览表 序号 分析判定内容 本项目情况 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