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3-08-04 |
一、第二炼钢厂)所有天车空调、控制室、操作室内用空调;
高速线材总厂(
二、
三、四高速)、型材事业部、炼铁公司(南区、北区)、氧气厂中控制室、操作室内用空调.如特殊要求的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拖后1小时考核维修厂家50-100元. 13)维修厂家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保证工完场净,一次不合格考核100-200元;
造成现场设施损坏的,在三天内修复,并按照损失金额双倍价格考核维修厂家. 14)现场维修的各项安全工作由维修厂家自行负责.
四、质量保证 维修厂家需保证所有维修、移机空调的制冷、制热效果,满足设备运行需要,维修后的空调质保周期为6个月,更换压缩机、电机的空调,压缩机、电机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从修复完毕并运行正常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维修厂家按照相应维修规定时间要求免费恢复. 由于使用单位私自检修拆卸,造成空调损坏的,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约定协议履行中出现争议的解决办法.在一般情况下,技术协议争议主要由供需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按商务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需方:青岛钢铁有限公司 供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