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3-08-06 |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
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8.
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