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3-08-06 |
项目位于宝庆工业集中区,生产过程为外购数种含氮、磷、钾粒状高养份原料,通过简单机械掺混加工生产BB肥(掺混肥料),工程于2014年4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在建设过程中,你公司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造粒与烘干工序,增设有燃煤锅炉及窑炉等部分生产设施,工程其他内容部分发生变化.鉴于此,原环评报告需相应变更,经对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的《邵阳市湘大化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BB肥生产线变更环境影响说明》进行审查,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同意该项目相关内容变更.本项目调整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一、厂区平面布置部分调整.BB肥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由6898.6 m2减少至4449.3 m2;
原料成品仓库建筑面积由2960 m2减少至2489 m2,分别为原料仓库1000 m2和成品仓库1489 m2;
原化肥检测及职工生活楼调整至综合楼等.
二、增加项目投资.总投资由2604.6万元调至2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由41万元增至96万元.
三、新增造粒和烘干工序.造粒和烘干过程需锅炉蒸汽供热,已建成的1台2蒸吨燃煤锅炉必须改用成型生物质燃料,取消已建成的1座燃煤窑炉.造粒与烘干工艺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应采取相应控制管理与处置处理措施,废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为35米.锅炉烟气须采取有效除尘措施,确保外排废气污染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废气经30米高烟囱排放.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 ≤0.1t/a、NOx ≤0.076 t/a,总量控制指标在市内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中调剂解决.
五、项目建设性质、生产规模、产品产量等内容按原环评审批意见不变,变更后污染防治措施按"环评变更说明"要求予以落实.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抄送:宝工区环保分局 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