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3-08-07 |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 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7.3投标人须在2018年10月15日11:00前(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A包人民币70000元整;
B包人民币16000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不得背书转让.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7001717008050002631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五莲支行 联系
电话:0633-2258617 7.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现金),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 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五莲县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