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3-08-08 |
2 天的浓度范围为61.3-78.8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类区污染物排放标准.VOCs 2天的浓度范围为0.144-0.216mg/m3,排放速率为1.2*10-4-2.0*10-4kg/h,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的标准限值,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符合相关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企业下风向3个监测点HCl 2天的浓度最高值分别为0.180mg/m
3、0.09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标准要求.
(二) 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处理站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COD、氨氮、SS、BOD
5、磷酸盐、石油类和锌共8项指标2天检测的日均值均符合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对COD、氨氮、SS、BOD
5、磷酸盐、石油类和锌7项指标2天的平均处理效率分别为:86.3%,98.3%,94.6%,92.0%,92.2%,73.4%,96.2%.生活污水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COD、氨氮、SS、BOD5共5项指标2天检测的日均值均符合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三)噪声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检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6.5dB(A),夜间最大值为 54.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厂界南、西、北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8dB(A),夜间最大值为 53.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固废主要为磷化渣、漆渣、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热风炉产生的木材灰渣.其中磷化渣、漆渣以及污泥为危险废物,目前产生量较少,在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设置了台账.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年生产废水排放量为240m3/a,生活废水年废水排放量为180m3/a,COD的排放量为0.054t/a,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允排COD浓度计算的本企业COD年排放总量为0.021t/a,小于对该企业核定的COD排量0.25t/a的入河总量指标.
(六)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调查表明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了广大公众的了解和支持,支持赞成率达100%.公众认识到蚌埠金光车轮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车轮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地区的就业环境,肯定了其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同时也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保治理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地环境的污染.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蚌埠金光车轮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车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五、建议和要求
1、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保证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连续稳定运转,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停产期间环保处理设施的维护,确保环保处理设施始终处在完好状态;
2、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与规章,落实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
3、尽快和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及转移工作;
4、在车间安装通风设施,加强通风,以保证有机废气的排放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的要求;
加强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采取必要的劳动职业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