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3-08-09 |
三、评标原则与方法
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记名并独立打分,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
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5、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四、评标程序
1、初步审查: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性、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等方面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满足的,投标无效.
3、商务评议:按照
第七章商务条款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商务评议不合格者不进入技术评议.
4、技术评议:按照
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技术评议不合格者不进入综合评估.
5、综合评估:通过初步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其商务、技术和价格按
第四章评分办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打分. 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6、推荐预中标供应商 按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
7、定标 经采购人确认后,评标结果网上公示结束后,有关各方均无异议的,预中标供应商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预中标供应商被投诉有效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无效,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可推荐排名第二的为预中标供应商,经公示并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可依此类推.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
一、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