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08-16 |
(二)建筑能耗水耗指标 建筑能耗水耗指标:建筑能耗水耗总量、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水耗量、生均能耗水耗量;
特殊设施能耗水耗量指标:特殊设施能耗水耗总量、特殊设施单位面积能耗水耗量;
特殊设施是指采用特殊专业设备且终端能耗水耗密度高的区域(包括厨房、信息中心、、实验室等);
常规能耗水耗量指标:常规能耗水耗总量、常规能耗水耗单位面积消耗量;
暖通空调系统能耗指标:用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常规能源消耗总量、用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常规能源单位面积消耗总量;
照明系统能耗指标:照明系统能耗总量、照明系统单位面积能耗量;
室内设备能耗指标:室内设备能耗总量、室内设备单位面积能耗量;
综合服务系统能耗指标:综合服务系统能耗总量、综合服务系统单位面积能耗量;
综合服务系统能耗总量指除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室内设备系统之外的其它常规耗能系统(包括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水加热系统等)能耗量;
年度分类能耗量:年度耗电量、年度燃料(煤、气、油等)消耗量、年度集中供热量、年度水耗量等;
年度分类水耗量:年度市政自来水耗量、年度非传统水源(雨水、中水)利用量.
(三)节能指标 年度节能率 年度节水率
(四)高等学校建筑能耗水耗水平总体评价结论 综合考虑生均能耗水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水耗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审计程序
(一)审计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年度建筑能源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二)在审计开始10个工作日之前,由校园节能管理部门或类似的管理部门确定审计的建筑对象,并书面通知被审计的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
(三)在审计开始至少5个工作日之前,被审计的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将填写完成的基本信息表格(书面版和Excel电子版)送回审计机构,并确定责任人和联系人.被审计的建筑使用单位或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应向审计机构提供审计过程中必要的工作条件与技术辅助.
(四)在审计开始之前,应首先判断建筑物开展能源审计所具备的条件,确定审计目标.对不满足最低审计条件的建筑,不对其实施能源审计,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加强管理.该建筑应在第二年提供相应的审计条件.
(五) 审计机构进驻建筑物的首日,主持召开建筑能源审计座谈会,与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人员进行沟通,落实审计内容、审计日程、审计细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