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3-08-17 |
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7、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以上符合性条件提供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者,以符合性检查不符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工业学校网方网站(www.cqiss.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