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3-08-20

(2)给予生产所需重要设备等战略物资搬迁至重庆的干线搬迁补助;

(3)申报2018年1月1日-2019年4月31日未申报部分. 补助标准:在渝重点笔电代工企业进一步扩大在渝产能,对其将生产线搬迁至重庆,补贴站到站的运输费用,该补贴标准由市口岸办询价每年平均运价后经专家评审确定.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罗冲,63899175. 3.手机整机企业物流补助. 支持方向:手机整机企业物流补助. 申报条件:(1)规模以上报统手机整机企业;

(2)本地生产部分;

(3)申报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未申报部分. 补助标准:在渝生产的智能机补助0.3元/台,功能机补助0.1元/台.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罗冲,63899175. 4.智能终端企业检测. 支持方向:支持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检测费用补贴. 申报条件:(1)企业生产的手机、智能穿戴设备通过在渝专业检测机构检测;

(2)2018年4月以来发生研发试验检测费用未申报部分. 补助标准: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检测费用的20%,单个企业此项补贴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罗冲,63899175.

(四)软件产业和物联网 1.软件产业发展项目补助. 支持方向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 支持条件:(1)申报项目主要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在岗能力提升和培养;

(2)项目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不包括开展学历教育的学校);

(3)申报项目服务于重庆市相关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需取得园区的认可推荐;

(4)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300万元;

(5)项目建设已完成,并提供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向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支持条件:(1)集聚区内集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企业应达到100家以上;

(2)项目投资(包括软硬件、网络、系统集成、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等方面的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3)项目建设已完成,并提供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向三: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绩效奖励. 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2)项目申报主体2018年软件业务收入超过10000万元;

(3)项目申报主体2018年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

(4)提供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向四:开展工业技术软件化应用示范.鼓励市内软件服务企业联合重点工业企业,面向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建设基础共性软件平台和开发新型工业APP软件. 支持条件:(1)申报项目是工业基础共性软件平台、新型工业APP库软件类项目;

(2)项目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3)项目申报主体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

(4)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300万元;

(5)项目建设已完成,并提供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补助标准:方向一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方向二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方向三按不超过研发费用的5%给予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方向四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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