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3-08-25 |
第一章 总论
1 1.
1 前言
1 1.2 编制依据
2 1.3评价对象
3 1.4 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
4 1.5 环境保护目标与污染控制内容
6 1.6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5 1.7 评价标准
7 1.8 评价工作等级
8 1.9 评价范围
10 1.10 评价总体思路
11 1.11 评价重点
11 1.12 评价工作程序
11
第二章 区域环境概况及污染源调查
13 2.1 自然环境
13 2.2 社会环境
18 2.3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20 2.4 区域污染源调查
22
第三章 工程分析
23 3.1 现有工程
23 3.2本次工程
23 3.3 本次工程完成后全院污染物产排 三本账 一览表
39
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1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1 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2 4.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3 4.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5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及评价
48 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48 5.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6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65 6.1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思路
65 6.2 污染防治措施
65 6.3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
80
第七章 清洁生产分析与总量控制
82 7.1清洁生产分析
82 7.2总量控制分析
86
第八章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87 8.1评价工作程序
87 8.2风险识别
87 8.3评价等级
89 8.4风险分析
89 8.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90 8.6应急预案
92 8.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93
第九章 公众参与
94 9.1公众参与目的
94 9.2公众参与对象
94 9.3公众参与方式和调查结果分析
94 9.4 公众意见反馈
100 9.5关于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100 9.6公众参与结论及建议
101
第十章 选址可行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02 10.1选址可行分析
102 10.2平面布置分析
102 第十一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4 11.1 环境效益分析
104 11.2 社会效益分析
104 11.3 经济效益分析
105 第十二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
106 12.1 环境管理
106 12.2 环境监测计划
109 12.3 环保措施及 三同时 验收
109 第十三章 结论和建议
111 13.1 结论
111 13.2 建议
115 13.3 评价总结论
115 附图: 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郑州市惠济区毛庄镇总体规划图 附图三: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附图四: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五: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 附图七: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图 附图八:项目周边现状照片及座谈会照片 附件: 附件一:委托书 附件二: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附件三:本项目土地使用证 附件四:本项目移交协议书 附件五: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本项目有关规划情况说明的函 附件六: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七:郑州市惠济区环保局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附件八:本项目现有工程环评批复 附件九:监测报告 附件十: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纪要 附件十一: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十二:关于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附件十三:专家评审意见
第一章 总则 1.1项目由来 郑州市惠济区养老中心位于惠济区绿洲路以北、惠丰街以西,由郑州市惠济区民政局投资建设,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9年通过郑州市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惠环临(2009-001)号)(见附件八),并于2010年动工建设,规划建设1#公寓(医疗康复中心)、2#公寓(生活服务中心)、3#托老部(综合楼)、3#和4#公寓、5#和6#院民住宅及其配套设施(护理所、水泵房等),建筑面积25790m2.2011年10月,项目建成医疗康复中心、生活服务中心、综合楼及水电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7262.49m2,因多方原因,后续工程未再进行建设,已建成工程至今未投入使用. 为加强郑州市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引领和示范作用,2011年11月,郑州市民政局与惠济区人民政府就惠济区养老中心移交签订协议,将惠济区养老中心国有建设用地及地面全部资产整体移交给郑州市民政局(见附件四),郑州市民政局下属机构郑州市老年公寓依托该地块规划,拟投资16171万元建设郑州市老年公寓(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郑州市老年公寓(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主要对已建成医疗康复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和综合楼进行功能改造,并新建介护型老年公寓、介助型老年公寓、自理型老年公寓和家庭型老年公寓,同时配套建设其它附属设施.项目规划建设成一所养老托老、老年护理、医疗康复、老年养生为一体,以医养结合为特色的 医护型 综合养老护理机构,服务对象为自理、半自理和失能老人.项目建成后,可大大改善郑州市养老环境.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项 其他服务业 中的第十条 养老服务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社会[2016]593号文对郑州市老年公寓(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出了批复,同意本项目实施(见附件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本)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医疗康复中心属于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类别中 医院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