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8-02 |
开展2017年有关项目经费的督查. 2.开展2017年商品抽检专项督查. 3.开展2017年执法办案专项督查. 4.牵头做好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创建迎查工作. 5.完成12345转办信访件答复1起,完成党风办信访答复2件,完成电话投诉答复1起6.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节前公车停放,办公节能开展检查. 7.做好市纪委、市效能办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爱东 人教科 1. 组织开展了民主测评和评先评优工作. 2. 整理汇总了效能考核等各类台账资料,做好了效能考核、重点突破性工作的迎查工作. 3. 完成了公务员年报和党员年报工作. 检测中心 1.完成了6家工业企业、9家加油站加油机的计量检定;
2.本月新接收食品样品344批次,抽检165批次,完成检测129批次;
3.完成小作坊发证检验15批;
4.完成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5.完成了标准变更网上申报工作;
6.完成了上报省计量院和南通市所的标准计量器具的申报及送检工作;
7.本月共出具各类报告证书656份,完成业务收入10万元;
8.配合办公室完成了水产品检测仪器LC-MS采购工作. 陈爱东 办公室 1.完成了出租到期房产的拍租准备工作. 2.完成了办公室条线年度总结工作. 3.完成了汇龙分局办公楼续租签约工作. 4.完成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信访件的办理与答复工作. 5.完成了综治与平安建设相关台账的完善工作. 6.完成了水产品检测相关配套设备的方案编制工作. 7.完成了全系统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8.完成了相关重点信访人员的情绪疏导与稳控工作. 财务科 1.根据年初财务工作目标,落实完成全年财务重点工作. 2.完成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上缴、预算支出计划. 食品协调科 1.组织对全市16个乡镇园区街道进行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并汇总结果报市政法委,政府办. 2.做好南通对我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第五轮督导工作;
3.推动市政府确定城区食品摊贩疏导点设置工作 4.整理汇总2016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台帐,应对南通对我市考核工作;
5.完成2017年启东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起草2017年食品安全白皮书,谋划食安办2018年工作思路;
6.做好日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监管科 1.组织开展示范学校食堂评估验收工作,共11家学校食堂评为"启东市示范学校食堂". 2.对创建"南通市级放心肉菜示范市场(超市)"的吕四盈港市场和大润发超市完成评估验收工作. 3.组织开展12月份食品监督抽检,共完成抽检206批次. 4.完成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第五轮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 5.完成了南通市"四个全面考核"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6.完成了"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城区门店内烧烤整治"等政府惠民实事工程和重点突破性工作的考核验收. 7.为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的建设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8.会同住建局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信息中心 1. 会同办公室开展全局系统固定资产清查扫尾工作,做好相关清查数据的调整、汇总工作和行政审批局原行政服务科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2. 积极处理二版软件、并联审批软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软件的相关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中心和各分局注册窗口的维护保障工作,及时处置软件、硬件故障. 3.完成2017年度各项统计报表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4.组织开展局机关门禁系统、食堂就餐刷卡系统的维护工作,安装局机关考勤设备. 倪建国 法制科 1.组织开展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18件)、通案(15件);
2.为办案单位提供各类法制保障: (1)对各办案单位在办的处罚案件如开发区分局在办的销售侵权和检验不合格黄酒案案、稽查科在办的福鑫物业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变更登记等在办案件进行会商;
(2)对印军旗向南通工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作出答复书;
(3)会同举报投诉中心、稽查科等讨论确定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对举报案件处置答复情况进行会商;
(4)组织开展浙江恒来工贸涉嫌销售不合格垃圾桶案听证会. 3.分别向南通工商局、南通质监局报送处罚案卷,参加年度案件质量评查;
4.参加法宣办组织的12.4法制宣传日文峰广场普法活动;
5.抽取30份行政处罚案卷,迎接市公权办、效能办来局对下半年度公权流转进行现场考核;
6.完善法治型机关、高效性机关等相关台账资料上报人教科,接受市效能考核;
7.制订2018年干部教育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8.组织参与南通食药监局举办的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并获二等奖;
9.向法宣办报送我局11月普法工作小结、12月集中普法培训材料;
10.根据审批局要求,对政务服务网上办件上传进行再次辅导,提升在线办件量;
11.搜集整理南通"四个全面"综合考核法治考评及"省法治建设示范县考核"台账资料,迎接省、南通政法委、法制办考核;
12.整理完成省法制系统台账材料,上报法制办;
13.前往如东参加行政诉讼庭审观摩 14.与商务局、发改委对接相关处罚事项;
15.集中办理全局行政执法证年检注册;
16.完成信息两篇. 稽查科 十二月份,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2件,其中质量标准类2件、食品类案件4件、药品、医疗器械类6件、特种设备4件、证照类1件、商标广告类4件、网络类1 件.入库罚没款58万元. 1.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监督检验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抽检、查验,反馈检验结果,对不合格批次及时组织立案查处.目前315个项目中已立案查处20件. 2.组织开展了建筑材料专项执法检查,共抽检瓷砖5个批次、电线电缆12个批次,其中二个批次的产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假冒产品. 3.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销售领域的专项检查,取缔了非法生产药品的窝点一个,并对二起违法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药械科 1.完成2017年度药品安全信用评定工作;
2.完成全年各类工作台帐迎接年终考核;
3.参加省局GMP检查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药品注册管理培训;
4.配合完成江苏创诺公司出口欧盟GMP现场检查;
5.配合完成国家局对启东盖天力药业GMP跟踪检查;
6.完成2017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自查活动并上报;
7.完成药监4个业务条线监管的台帐并上报;
8.完成举报答复2起;
9.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器械不良事件评价工作 黄琛琛 综合监管科 1.积极组织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做好年终考核的迎查工作. 3.积极推进废品收购站点集中整治工作. 4.组织元旦、春节前的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5.开展了金鹰广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 6.对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了督查并拟发通报. 特设科 1.全面开展电梯二维码的运行工作. 2.继续开展涉氨制冷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3.到分局联系业务工作. 4.开展气瓶交叉执法工作. 5.制作准备相关考核台账. 6.参与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7.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8.开展"两节"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考试中心 1. 受理考试报名83人,新证发放72本,受理证件复审45人,复审证件发放45本,整理考试、复审材料进行归档. 2. 12月5日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考试人数29人,实到人数29人,通过人数24人. 3. 12月6日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考试人数48人,实到人数45人,通过人数41人. 4. 12月12组织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实践考试,考试人数6人,实到人数3人,通过人数3人. 5. 12月13日组织门座式起重机司机实践考试,考试人数16人,实到人数14人,通过人数14人. 6. 12月19日组织叉车司机、电梯司机、锅炉、起重机实践考试,考试人数32人,实到人数30人,通过人数30人. 7. 12月20日组织叉车司机实践考试,考试人数16人,实到人数14人,通过人数10人. 8. 12月21日组织固定式压力容器实践考试,考试人数15人,实到人数15人,通过人数15人 朱曙晴 标计科 1.标准化基础工作稳步进行:
1、按照企业标准备案程序的要求,11月份网上备案20只标准,并对1月份备案标准进行了汇总、监督检查.
2、完成条码申报新增3家,续展3家. 2.完成了12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4.通过建立市管工作内部QQ群和企业QQ群,全天侯服务分局、服务企业,确保强检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共备案涉及强检计量器具企业145家,受理34283件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申报 5.对全市金两年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了调查、汇总 6.完成2108年度3家省标准化试点材料申报 7.完成了上级部门各项考核台账的准备. 质监科 1.汇总江苏名牌发展跟踪表并上报市局;
2.汇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3.赴神通公司联系实验室合作事宜;
4.汇总首席质量官培训人员名单;
5.赴神通辅导南通市质量奖现场评审;
6.整理"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台帐;
7.整理局重点突破性工作相关资料;
8.部署南通市级抽检不合格企业完成后处理工作;
9.汇总液化石油气抽检结果、箱包抽检结果;
汇总2017 年(
1、2阶段)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后处理情况;
汇总2017年度质量条线抽检情况;
10.赴恒大辅导其建立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台账;
11.完成"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报表;
12.组织企业人员赴南通参加新版质量管理体系培训;
13.组织企业赴南通参加首席质量官继续教育培训;
14.参加局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培训;
15.参加局机关集办会议,效能建设考核会议,重点突破性工作考核;
16.参加局机关科长会议(2018年工作、绩效考核和量化目标考核建议汇报);
17.参加局机关投诉举报相关事项商议;
18.参加局节前廉政教育暨民主测评会议. 举报中心 1.对重点投诉举报件予以答复办结. 2.与法制等科室协商对余杭移送函退回15件已制定移送办理方案. 3.完成年度考核台账,完善好消费维权专业调处站上墙制度和考核台账. 4.完成2017年投诉举报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