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3-08-27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
招标文件
12 3. 投标文件
13 4. 投标
16 5. 开标
18 6. 评标
18 7. 合同授予
1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 纪律和监督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11. 付款方式
22 12.对工程质量保证期限要求
22 13. 质量保证金
22 14. 招标控制价
22 附表一:
23 附件四:
26 附件五:
27 附件六: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47
第六章 图纸(另附)
4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 开标一览表
5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4
(二)投标函附录
5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6
三、授权委托书
57
四、投标保证金
58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9
六、施工组织设计
75
七、项目管理机构
82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4
九、资格审查资料
85
十、其他材料
9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M-2013-11-53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中医院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春市中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中医院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中医院 2.3 投资额:468.2580万元 2.4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04月30日计划工期:131日历天 (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长春市中医院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 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全国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
应无在建工程,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有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2)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须持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班子成员目前在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 3.4 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和要求,没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制度和要求的现象;
3.5凡涉及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10、
2011、201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不亏损. 3.7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来街152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业绩合同、财务审计报告、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3天由投标申请人从银行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入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户(须注明项目名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下午13:30时,地点: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长春日报上同时发布. 8. 联系人 招标人:长春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联系人:翟洋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