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29
目录1.

前言

1 2.总论

3 2.1 编制目的

3 2.2 环境影响评价依据

3 2.3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3 2.4 环境保护目标

7 3. 变更前项目基本情况

8 3.1变更前项目建设内容和平面布局

8 3.2 变更前项目生产设备和设施

9 3.3 变更前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

10 3.4变更前项目辅助工程情况

10 3.5变更前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11 3.6变更前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4 4.变更后项目情况

16 4.1变更内容及原由

16 4.2变更后项目基本情况

19 4.3 变更后建设内容和平面布局

20 4.4变更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和设施

20 4.5 变更后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

22 4.6 变更后辅助工程情况

23 4.7变更后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25 4.8变更后项目主要排污节点一览表

30 4.9变更后废气治理措施及影响分析

31 4.10变更后废水治理措施及影响分析

48 4.11变更后噪声治理措施及影响分析

57 4.12变更后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61 4.13环境风险分析

64 5 变更后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73 5.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

73 5.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

75 5.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

75 5.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

76 6 变更后项目总量控制分析

77 7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79 7.1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

79 7.2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81 8 变更后项目 三同时 验收一览表

82 8.1项目变更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82 8.2项目变更后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84 9.结论

87 9.1变更内容总结

87 9.2 变更可行性论证

89 9.3 营运期环境治理措施和影响分析结论

89 9.4 变更后的总量控制指标

93 9.5 结论

93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所在园区规划图 附图3 项目变更前的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图 附图4 项目变更后的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图 附图5 项目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件 附件

1、承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涂装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

2、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涂装设备项目备案证;

附件

3、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

4、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证;

附件

5、污水接收证明. 1.前言 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经营范围为涂装生产线设计、制造、销售、安装;

输送机械自动化、起重机械、电控制柜、钢结构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

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等.于2014年投资22078.46万元在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承德县六沟新兴产业聚集区)建设了涂装设备项目.项目产品为各种涂装设备、喷粉涂装生产线、水帘喷漆室、喷烤一体烘干室、电泳、加热炉、全自动抛丸设备、半自动抛丸设备等设备零部件与半成品,年产量为200万件套. 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涂装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5年1月12日取得承德县环保局《关于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涂装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承县环【2015】03号),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完工. 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设计的变更,导致项目建设情况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生产设备、劳动定员、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治理措施的变化.与项目原环评内容相比具体变更内容详见下表: 表1-1 变更内容一览表 序号 变更内容

1 生产设备 原环评中生产设备为可研阶段提供的设备,与实际安装的生产设备差异较大,且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了喷漆设备和喷涂设备.

2 劳动定员 原环评中劳动定员800人,经与建设单位核实,实际劳动定员150人即可满足生产要求

3 原辅材料 增加了喷漆过程使用的水性漆和喷涂过程使用的塑粉;

增加了喷漆烘干和喷涂固化过程使用的天然气;

增加了水性漆稀释用水和切削液调配用水,同时由于劳动定员发生变化,总用水量发生变化;

增加了用电量;

原环评中食堂使用天然气,实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给出了润滑油、液压油和切削液的用量;

其他原辅材料用量不变.

4 生产工艺 由于项目生产设备发生变化,原有生产工艺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喷漆、喷涂工序.

5 治理措施 (1)废气:实际建设过程中除油烟治理措施未变外,其他废气治理措施均发生变化.废气主要包括激光切割机废气、火焰切割机废气、焊接废气、抛丸废气、喷涂废气、固化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燃烧天然气废气.各废气均采取了合理的治理措施. (2)废水:原环评中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承德六沟新业聚集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源发生变化,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新增固体废物除尘灰、废漆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其中除尘灰、废漆桶集中收集后外售;

废过滤棉、漆渣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用专用容器盛放,暂存于危废间内,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危废间内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定期运输处理. 经分析,以上变化内容会引起建设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要素的环境影响发生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承德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此次变更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该补充报告.接到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次变化情况的详细介绍,对变更之处进行了认真核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及承德县环境保护局要求,从本项目及周边环境实际出发,分析项目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编制完成了《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涂装设备项目补充报告》. 2.总论 2.1 编制目的 补充报告的目的在于对发生变动的工程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相应的缓减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对工程内容变动是否会改变原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评价结论做出评价. 2.2 环境影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7)《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2012年2月29日);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9)《河北省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

(10)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环办发[2007]65号);

(1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 (冀环办发[2010]250号);

(12)《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3)《承德凯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涂装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 2.3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2.3.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NO

2、PM

10、PM2.

5、SO

2、O

3、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表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 m3 环境 类别 因子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标准名称 级别 浓度 单位 环境 空气 SO2 年平均 二级

60 μg/N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日平均

150 小时平均

500 PM10 年平均

70 日平均

150 PM2.5 年平均

35 日平均

75 小时平均

300 NO2 年平均

40 日平均

80 小时平均

20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小时平均

200 CO 日平均

4 mg/Nm? 小时平均

10 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 二级 2.0 mg/m3 《大气环境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 -2012) 声环境 等效 声级 昼间 3类区

65 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夜间

55 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焊接、切割下料和抛丸过程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9-2018)中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要求. 喷漆、喷涂过程颗粒物(染料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染料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51kg/h;

有组织废气排放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15m;

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分别为1.0mg/m3的浓度限值要求;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制:非甲烷总烃60mg/m3,最低处理效率70%,排气筒不低于15m;

表2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制:非甲烷总烃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0mg/m3. 烘干过程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颗粒物:20mg/m3;

SO2:50mg/m3;

NOx:150mg/m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m.同时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17号)要求: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30mg/m3.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饮食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 (2)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3)废水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

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同时满足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水水质标准.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公告2013年第36号). 表2-2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标准名称 废气生产过程 颗粒物 无组织 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喷漆、喷涂 颗粒物 (染料尘) 有组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8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0.51kg/h 排气筒高度 15m 焊接、切割、抛丸 颗粒物 有组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mg/m3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9-2018) 排气筒高度 15m 喷漆烘干和喷涂固化过程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企业边界浓度限值2.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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