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借此契机,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培训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未尽事宜,请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联系人:杨伟居,联系
电话:0775-4539356,传真:0775-453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