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3-09-02 |
职业概况 1.1职业编码 6-13-01-05 1.2职业名称 烟叶回潮工 1.3职业定义 使用烟叶(梗)处理设备,对烟叶(梗)进行备料、回潮和加料等工艺加工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技能等级共分为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五级/初级技能、四级/中级技能、三级/高级技能.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倾向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
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晋级培训期限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修理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8.3培训场所设备 要求具有足够空间、照明度的厂房或场地,本职业工作内容所需的回潮设备及辅助设备,配备螺丝刀、内六角扳手和呆扳手等工具;
配备直尺、设备专用工量具等,并具有标准理论教室.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技能): (1)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或取得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9.2监考及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
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9.3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不少于90分钟;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初级不少于30分钟,中级不少于45分钟,高级不少于60分钟. 1.9.4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操作技能考核在具有足够空间、照明度的厂房或场地进行,并附有本职业工作内容所需的回潮设备及辅助设备;
配备螺丝刀、内六角扳手和呆扳手等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