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3-09-0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7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 告知函 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

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前街18号 联系人:胡行洲 联系

电话:0574-8352305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近娜、叶陆英、王莹巧、周旭坤、梁慧强、王燕联系

电话:0574-87425371/87425389/87425570 传真:0574-87425373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或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

(一)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1、子包号 一

2、服务内容 宁海县机关大院卫生保洁项目,具体内容见采购要求 商务要求表

1、服务期限 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二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备案,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经费核拨 卫生保洁经费按季支付,即根据每季度的考核结果,在下一季度的上旬按考核情况拨付上一季度的卫生保洁经费. 由考核成绩所引起的经济处罚在所拨付的卫生保洁经费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支付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但如中标单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4、服务标准 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并按《宁海县机关大院卫生保洁项目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执行 采购要求

(一)项目范围 一号楼室内公共区域(包括走廊、过道四侧玻璃窗)及10间办公室及会客室、2间会议室、第一纪检组3间办公室(如办公室调整,则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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