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3-09-08 |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l5个日历日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种种原因,以发出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方式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7.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以中文为主导语言.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 (3)投标报价表 (4)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5)商务条款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其他 (9)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10)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如未单独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 投标报价表 上标明按照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规格,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2投标报价应指货物递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实际交货地的价格,包括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计量、培训、验收、售后服务、保险等各种与之相关的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10.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