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3-09-12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均可);
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提交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第(十三)款第10条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
(二)供应商对在《询价采购文件》中的询价采购项目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询价响应性文件》填写完毕后,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有效.
(三)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采购文件》中询价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报价.
(四)采购方将根据供应商对询价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采购文件》,如未能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对询价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未做出完全响应,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交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真实、准确.供应商还应根据采购方的需要提供资质证明原件,若询价响应性文件中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取消询价资格.
(七)供应商在编制《询价响应性文件》时,应准备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为方便唱标,请用信封单独密封报价汇总表.供应商必须将《询价响应性文件》的正、副本同时密封在一起(说明:只能以牛皮纸包装密封,不得使用各类档案袋、纸袋及纸箱等),密封时不得留有空隙,封口处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密封章,侧面及四边应该规整.密封完整后在封面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包号,并加盖公章. 密封袋上注明 于2017年3月28日09:00开标之前不准启封 字样.
(八)请投标企业以非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行号:313826050054,账号:662501011262900010).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3月27日12:00前存入规定账户,相关缴款单据复印件应装入询价响应性文件,原件投标时备查,否则不接受其投标.若投标人不从基本账户中转出或迟交及不按上述规定方式缴纳视为无效投标,转账、汇款时必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企业询价成功后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10%的信誉履约保证金;
询价未成功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及信誉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人的信誉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