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9-13 |
八、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负面清单相容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分析 根据新余市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图件,项目区域主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为大广高速以西的仙女湖景区;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仙女湖景区生态保护红线约3.3公里.本项目用地属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范围,远离生态保护红线.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新余市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的2类区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通过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拉光粉尘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
水污染物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次评价从土地资源承载力、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和水环境承载力分析三方面进行资源利用上线分析.本项目位于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良山特钢产业园,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良山特钢产业园主要发展钢铁产业项目,形成了采矿、球团、炼铁、炼钢、制管、制带、铸锻、汽车配件、五金加工等为主的完整钢铁产业链.本项目产品为金属配件制造项目,符合新余市袁河经济开发区良山特钢产业园发展规划.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新余市袁河经济开发区土地规划要求.因此,项目建设满足土地资源承载力要求.项目建成后,经废气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承载力影响轻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污染物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因此能保护周宇江水水质在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引进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人民健康或国家、地方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落后生产企业、工艺和设备进入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要符合新余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项目引进应遵循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的要求,鼓励引进科技含量高、技术和设备先进、清洁生产水平高的企业.本项目为金属配件制造项目,参照《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限制、鼓励类建设项目目录》,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综上所述,所选区域进行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符;
对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可行,因此可展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良山特钢产业园原新钢公司闲置厂房等进行生产,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物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