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3-09-13 |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第四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费用 4.1 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5.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4 如因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 价格文件 、 商务文件 和 技术文件 三个部分组成. 6.1 价格文件 1)报价表;
(附件二)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四);
3)材料价格表;
6.2 商务文件 1)谈判响应函(附件一);
2)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三)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项目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 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4)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或质量、安全承诺. 7.计量单位 7.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9.谈判的有效期 9.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90个日历日.谈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三、谈判报价要求
10 报价 10.1 本工程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0.2 供应商应根据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可预见费为固定金额.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0.3 报价为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包括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为: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包括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
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
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其中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按规定必须全额计入报价.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创优工程、文明施工和赶工措施费用等,应体现在报价中.供应商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内. 10.4 供应商应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供应商为本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工程的成本水平等准备自己的报价.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10.5 供应商的综合单价将被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同样的和类似的工程设计变更的计价. 10.6 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的报出本工程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特别提醒供应商,供应商所报的此类费用是合同制约的固定包死的,除非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