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3-09-13 |
1、行车工需经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和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2、行车工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先鸣铃.
3、起吊重物或群体作业时,为确保起吊安全必须做到: (1)设专人统一指挥. (2)必须有监护人,起吊中至少有三人协同作业(行车工
1 人、挂钩工
1 人、监护人
1 人). (3)落下重物时,地面人员禁止站在吊物下方.
4、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转向时,必须先转向""位.
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临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拦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端除抢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上.
7、工作停歇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或设备上越过.吊运物体离地不得过高.
8、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位切断电源,起吊物件无法放下时,行车工应立即同地面指挥人员取得联系,将危险区域用绳子围住,并警戒任何人不得通过,然后请检修人员抢修.
10、浇注前,应先看到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慢.
11、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鸣铃并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2、严格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工件捆绑不牢或吊物倾斜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没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7)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8)歪拉斜挂不吊;
(9)带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10)铁水包过满不吊;
13、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将物件稳妥降落,将行车停靠在安全地点检修,检修应做到: (1)按制手柄放置""位,切断电源.地面设警戒线;
(2)专人指挥分工明确,严防行车突然启动,造成检修人员摔伤;
(3)工作完毕,清理现场严防工具及其它材料遗忘在行车上;
(4)行车工与修理人员相互配合,检修结束要履行验收;
14、工作中行车工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应做到: (1)把空钩起升到上限位置,不要靠近地面;
(2)把行车开到指定停车点,行车不要停在热辐射源的上方;
(3)起重小车停在操作室一旁,不要停在大梁跨中;
(4)把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
(5)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件是否完好,介绍设备故障及本班运行情况.
15、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工作,连续运行的行车交班前应进行 15~20 分钟的清扫,接班行车工应做到: (1)认真听取上一班行车工工作设备情况介绍,并主动问清情况;
(2)查阅上班交接记录和工作留言;
(3)检查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制动器是否良好;
(4)检查吊勾、滑轮、钢丝绳等有无隐患;
(5)进行空载运行,检查各种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方可使用.
16、行车在吊运铁水或铁水包需要起升主钩时,禁止同时开动大、小车,待主钩升到合适高度后,才允许开动大、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