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8-02
淇县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成型生物质取暖炉 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QXCG-2018-23 采购人: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6

一、说明

6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8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9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0

五、开标程序.11

六、评标.11

七、废标及无效标条款.13

八、中标及合同签订.14

九、质疑与投诉.15

十、法律责任.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19

第四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26

一、项目概况总体要求.26

二、项目基本要求.26

三、技术参数要求.26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仅供参考)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31 格式1 投标承诺函.33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4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 格式4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36 格式5 开标一览表.37 格式6 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38 格式7 技术规格偏离表.39 格式8 项目实施方案及说明.40 格式9 质量保证承诺书.41 格式10 售后服务承诺书.42 格式11 同类型项目业绩.43 格式12 承诺书.44 格式13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45 格式1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46 格式15 投标文件封面、封口格式.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淇县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成型生物质取暖炉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QXCG-2018-23 批复编号:鹤政文【2017】47号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居民自筹 交货期限:45日历天(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采购预算:2280万元 保证金:25万元 采购人: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乾先生

15516662622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许女士 0392-2230088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县人民政府公共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黄先生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4000台生物质取暖炉及符合设计要求的单个房间采暖配套设施(取暖面积30平方米及以下)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周期内的运维管理,以及能够保证每台2吨/每户*年的清洁生物质燃料的供应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分包情况: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包. 交货地点:淇县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交货质量: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供应产品给予住户3年以上的 免费包修期 和10年内的 有偿保修期 . 免费包修期 内做到 包修、包换、包教、包会 ;

有偿保修期 内做到 收少量成本费、不收工时费 ;

确保接到电话实现2小时上门服务,4小时解决问题,独立设置售后服务站点,公布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

使用中出现问题时,维修人员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确保取暖设备正常使用. 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交货期限:45日历天(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的时间内完成4000台生物质取暖炉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具备现场验收条件;

同时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4000吨清洁燃料,每户免费提供500斤清洁燃料. 招标范围: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设一个标包,不分包、不转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生产或销售生物质取暖炉和配套安装服务能力;

同时具备生产供应或销售生物质取暖炉清洁燃料的配套服务能力. (2)具有第三方质检部门对投标产品出具的 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交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提交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以上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

上述证件评标时须携原件备查,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涉及到生产制造商的证件,则提供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采购文件售价: 10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 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7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 月11日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鹤淇大道与纬六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天天创业园北门院内路东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网银支付方式交纳;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以资金到账为准,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帐户);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备注:淇县***项目***投标保证金等信息,持投标人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转款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淇县新政府二楼2039房间换取保证金收据.(联系人:张会计 联系

电话:13353926782) (4)开户银行及账号: 行号:402497201015 户名:淇县诚信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0000

0125 6049

7222 2012 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歌信用社或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退还保证金办理:投标人退保证金时需登录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退还保证金申请书 ,投标人及招标人盖章附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换取的保证金收据到淇县新政府二楼2039房间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

1、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http://ggzy.hebi.gov.cn/TPFrontqx/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说明:当本须知前附表的内容当与正文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则以本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投标供应商 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代理商;

2.5 中标人 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供货的投标供应商;

2.6 货物 系指与该项目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7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承担的现场勘察、测量、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8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提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不实,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3.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3.2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3 凡符合 招标项目要求 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4 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规定,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5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投标保证金 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内退还;

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予以没收:

(一)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二)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及其它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后,因其自身原因未能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转让、分包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被提出质疑或投诉的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可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被提出质疑或投诉的行为属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除外. 6. 投标有效期: 6.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均无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本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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