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3-09-14 |
不得在吊物下或挖掘机、吊车等旋转半径范围内通过或滞留,若有违反,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 2)施工人员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下,不得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危险处作业,若有违反,发现一次,扣罚项目直接责任人和班组安全员100元. 3)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应停电维修,并挂安全警示牌,警示牌谁挂谁取,检查确认无人操作后方可合闸,若有违反,发现一次,扣罚项目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100元. 4)不得在机械运转时加油、擦拭或修理,若有违反,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5)电缆和配电柜要确保无安全隐患,要配备专用触电保护器,电缆穿马路应有保护措施,防止车辆碾压.如没有做到位,发现一次,扣罚项目经理200元. 2.4测试、检测专业 1)静载试验配重砼块堆放如发现条顺堆放,发现一次,扣罚吊运费1000元;
扣罚现场测试员500元. 2)试验区设置安全范围警示区,非检测人员不得在警示区内逗留,发现一次,扣罚现场检测员、现场安全员200元. 3)接改供电线路、拆装供电设备,须持有电工证人员操作,严禁无证作业和乱接乱拽现象.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4)吊运车辆等人员应持有特种车辆运营证,操作人员应具有特种上岗证.如无证运营或上岗,发现一次,扣罚吊运费1000元,扣罚第一责任人200元. 2.5监理专业 1)私车公用,必须与当事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未签协议私车公用,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和部门第一责任人200元. 2)工地上电瓶车刹车等性能有故障时,严禁使用,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和监理部安全员100元. 3)档案房间禁止吸烟,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4)严禁酒后骑电瓶车去工地,发现一次扣罚现场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200元. 5)住地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发现一次,扣罚监理部安全员100元. 3.处罚细则适用范围 3.1通用处罚细则:通用处罚细则,适用所有部门、所有专业,包括合作、分包单位,承包人员等. 3.2专用处罚细则:专用处罚细则,适用各专业部门员工及合作、分包单位,承包人员等. 3.3移民监测处、兴水测绘公司专用处罚细则参照测绘专业.
三、附则
1、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责任人名单》(苏工勘司发[2014]32号),公司主要责任人指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部门主要责任人指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组或项目部的分管领导、部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项目第一责任人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含现场负责的项目副经理、项目副总监.
2、部门主要责任人与部门安全员重复,项目直接责任人与项目部、班组安全员重复时,均按从严处罚原则,但不重复处罚.
3、处罚程序 3.1安全事故处罚:安全事故情况调查清楚后,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照本细则初审后,提交公司经营层集体研究决定.并以公司行文印发各部门,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公司安委会最终裁定. 3.2违反安全操作要点处罚:部门安全检查参照本细则直接给予当事人处罚.公司安全飞检、巡查、抽查等,现场确认事实,开具罚单,一份交部门备案,一份交财务执行.
4、本细则解释权归安委会办公室,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
1、安全检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