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3-09-14 |
4、项目经理参加多个项目投标时,具体做法参考苏建招办【2018】7号文中的条款执行,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风险. 10.1 词语定义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不良投标行为处理期间;
(2)投标人不得存在总则中1.4.3情形之一. 图纸、清单等下载地址: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区项目栏) 10.2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出席开标会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拒绝接受标书,不进入评审.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委托代理人连续交纳3个月以上(2019年02月-2019年04月)养老保险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否则不接受标书.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不予接受.在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期间内的施工单位,开标时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实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竣工. 委托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不得离开,如有需要,投标人需在接到代理电话20分钟内必须到达评委处接受有关问题澄清;
10.3.1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应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拟中标人的,应当重新公示拟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 10.3.2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价、中标工期、招标人定标原因及依据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等. 10.4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8.1和8.2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6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7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8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招标工程特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联合体代表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 (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 投标人 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