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3-09-19
寿环审表字【2017】48号 审批意见: 经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行政处罚集体审查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对《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煤粉制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如下:

1、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光市侯镇工业园区丰东路与S320省道交叉口东北角,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7万元.

项目总用地面积131807.4O,总建筑面积131868O,其中生产车间3座建筑面积67800O、煤粉仓库1座建筑面积22000O、制氮站1座建筑面积3200O、控制室1座建筑面积1600O、配电室1座建筑面积1600O、1座原煤堆场及其他辅助用房;

项目购置原煤仓、立式磨煤机、袋式除尘机等设备138台(套);

主要原辅材料:原煤(粒度≤50mm);

主要工艺:原煤-烘干、磨粉-成品仓暂存-煤粉塔储存-外售;

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200万吨煤粉的制备能力.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工作,工程开挖应避开雨季;

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应进行围挡并及时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采取防止物料洒落的措施;

及时对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施工期间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

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规定.

3、该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无害化、稳定化沉淀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做农肥,待管网配套完善后,外排废水确保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接入管网进附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的雨水管道;

落实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4、项目建成后,采用(电能)空调取暖和乘凉,生产用热全部用电,不得新建燃煤(燃油)锅炉;

项目原料在研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相关浓度标准要求,未收集粉尘通过设置密闭厂房、原料密闭输送、设置洒水抑尘、设置防风墙等有效措施,确保外排废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5、选用低噪音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采用吸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6、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防止二次污染;

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7、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你单位应与当地政府做好沟通,上述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8、项目竣工后,及时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向我局备案. 公章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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