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3-09-25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
二、该项目选址位于紫金县九和镇富竹村黄金坑小组,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主要采用干清粪养殖模式和高床发酵型生态养猪模式,改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场年存栏肉猪230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46000头,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存栏肉猪6000头(在现有项目存栏肉猪1000头的基础上,扩建新增存栏肉猪50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12000头,主要采用干清粪养殖模式;
二期存栏肉猪170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34000头,主要采用高床发酵型生态养猪模式.改扩建项目配套建设1座有机肥料厂,年产有机肥料1万吨.改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800亩,总建筑面积为7.2万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办公楼、宿舍楼、仓库、有机肥料厂等,配套百香果种植面积50亩、鱼塘面积30亩.依据项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县畜牧主管部门意见及所在地村委、镇府等的意见,项目在符合相关规划和依法取得用地许可、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控制建设期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管理,减少投诉纠纷.
2、项目应执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雨水管道;
项目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后,一并排入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两者中的较严标准,全部回用作为项目区内百香果种植及林地灌溉用水,不外排.
3、做好废气处理.加强猪舍、污水处理设施的通风,并采取消毒、除臭处理措施,降低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两者中较严者.沼气发电机燃烧尾气排放参照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4、合理布局厂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