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3-09-27 |
2、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采购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信誉良好;
(2)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缴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份与本次采购同类的采购项目合同.
4、本采购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事宜 (1)、报价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须提供交付物品的实物样品,采购方在评审时有权打开查看和品尝货物,最终成交单位的交付物品样品由采购方封存,其它的均返还报价单位. (2)、报价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3)、福利发放食品付费方式,待食品送到验收无误后,按实际供货量,一次性支付货款. (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成合同、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本次最终成交单位数为2个/每个物品类标段,如果由单品生产厂家报价的,此单品可以另外选中单品生产厂家最终成交单位2个,最终由评审小组确定.采购方有权决定在最终成交单位中选择供货品种及组合,被选最终成交单位必须依报价产品、成交价格和采购方的要求,本着确保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质、保量、按时将所需物品运送到指定地点(一般每次送货地点分三个:仙林校区、汉中门校区、清凉门大街48号),并做好发放的服务工作. (6)、最终成交单位在接到供货通知的1~2周内(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保证供货.所供物品得到广大教职工欢迎的,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作续签供货合同1~2次(每次一年). (7)、对未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