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3-09-28 |
本次会议应到股东3位,为自然人股东刘**、张**、李**.实到股东3位,为自然人股东刘**、张**、李**.代表公司5**万元的股权和100%的表决权.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刘**召集并主持.会议就下列议题进行表决:
一、讨论并通过《辽宁康德****制造有限公司章程》;
二、选举公司执行董事;
三、选举公司监事;
四、聘任公司经理. 对上述议题的表决结果是:
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通过《辽宁康德****制造有限公司章程》;
二、选举刘**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三、选举为张**公司监事;
四、聘任李**为公司经理. 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本决议自即日起生效. 自然人股东(签字):刘** 、张** 、李**. 法人股东(盖章): 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