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3-09-29 |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其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准备正本谈判响应文件1份,副本谈判响应文件3份.并在封面注明 正本 和 副本 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谈判响应文件应采用A4型号复印纸,正文用四号(或小四号)字体打印,谈判响应文件均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加封皮装订成册,不易拆分.
2、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密封条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人代表人印章.谈判响应文件包装封面应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及谈判日期;
3、供应商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将拒绝接受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可以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交给采购代理人,且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供应商的书面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照本须知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注明 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字样.
(七)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缺少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参加谈判会议,又无指定代理人的(以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为准);
3、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
4、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的;
5、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及要求,低于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质量目标的;
7、不能满足谈判小组谈判时提出的调整要求的;
8、不符合谈判文件中其它要求,经谈判后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八)谈判与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个人身份证件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采购代理人将于前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供应商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采购代理人将在大连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人员及有关监督机构人员监督下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志,以便确定他们是否按谈判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
3、本次谈判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织成立;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及方法 (1)与所有供应商的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谈判主要对供应商的资质、报价、质量标准、项目完成时间、企业的业绩与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洽谈;
(2)评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有关要求、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