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3-10-01 |
一、项目由来 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地址位于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57号,为一家国有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农业农村项目投资管理、设施农业及观光农业园区投资、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农牧业产业化生产与经营、农牧业技术开发与转让、农畜产品加工销售、农畜产品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农牧良种引进与推广、农牧生产资料经营、农业大数据研究分析、农牧技术咨询与服务、物业管理. 畜牧业作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增加农牧民收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养殖业的发展,推动养殖业专业化进程,更好的促进和带动当地畜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在濮阳市台前县候庙镇大李村建设年出栏210万羽商品肉鸭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约61.4232亩,总建筑面积17040m2.备案内容为:主要建设鸭棚10栋,辅助用房1处等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购置:购置饲喂系统、控制系统、环境控制系统、照明系统、清粪设备、线槽电缆和笼具等关键设备添置共计3640台(套).建成后年出栏210万羽商品肉鸭,实现年销售收入5250万元. 经查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
一、农林业 中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12月31日出具了项目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18-410927-03-03-07948(附件2). 本项目位于台前县候庙镇大李村北,测绘坐标见附件4.根据《侯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本项目现状用地为一般耕地,台前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关于本项目选址意见(见附件5),按农村设施用地进行管理.台前县农业农村局出具了该项目不在台前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证明(见附件6);
台前县侯庙镇人民政府出具了承诺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的证明(见附件11);
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出了养殖场租赁合同期满后承担土地复耕的承诺(见附件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改版)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属
一、畜牧业/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及以上,本项目年出栏
210 万羽肉鸭,经折合计算为年出栏生猪
35000 头(参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1.2.2 中规定:60 只肉鸡折算成
1 头猪,本项目养殖的肉鸭与肉鸡同属家禽类,且体型大小相近),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等法律有关规定,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积极收集有关的资料,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了解厂址及周边环境概况,分析项目相关污染因素,经预测和评价,本着科学、规范、 客观、公正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台前县候庙镇年出栏210万羽商品肉鸭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