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3-10-12 |
推荐余波、饶君为瓮安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人选;
推荐刘德宏、陈大兴为瓮安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人选;
建议免去王大勇瓮安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建议免去胡德模瓮安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县人民政府决定(瓮府任〔2013〕10号) 宋纯禄同志任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林才同志任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仍正科级);
商梅同志任瓮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仍正科级);
刘仁忠同志任瓮安县农村工作局副局长(仍正科级);
邓国才同志任瓮安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文敬友同志任瓮安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仍正科级);
徐永梅同志任瓮安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仍正科级);
毛俊同志任瓮安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吴登辉同志任瓮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宋华同志任瓮安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吴中有同志任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处长;
陈明洪同志任瓮安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朱世江同志任瓮安县信访局副局长;
黄应萍同志任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林繁同志任瓮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罗开军同志任雍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瞿友富同志任雍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克平同志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曹福喜同志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仁忠同志瓮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靖同志瓮安县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登智同志瓮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李泽维同志瓮安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仁忠同志贵州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黄政武同志瓮安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康同志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俊同志雍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唐润平同志雍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涂乔乔同志雍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因乡镇撤并,凡涉及在原猴场镇、永和镇、建中镇、珠藏镇任职的除党内职务外,其余职务自然免除;
在原玉华乡、小河山乡、老坟嘴乡、白沙乡、高水乡、牛场坝乡、木引槽乡、鱼河乡任职的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县人民政府决定(瓮府任〔2013〕11号) 陆涛同志任瓮安县交通运输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华刚同志任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兼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犹品璋同志任瓮安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兰华丽同志任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瓮安银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