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3-10-13 |
(l)《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授权委托 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 6.2本章第6.1款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2款、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7.采购进口产品 7.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的.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二部分
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七章 邀请招标公告
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2本章第1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8.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9.2供应商应持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或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11.1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 10.偏离 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 拒绝 、 不接受 、 无效 、 不得 等文字规定或标注 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