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3-10-13 |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委员会 2015年7月1日 西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为做好西城区 菜篮子 系统工程建设工作,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本市 菜篮子 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根据《西城区统筹推进 菜篮子 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我区每年安排预算资金对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进行补助.为规范该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西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补助范围 该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西城区统筹推进 菜篮子 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西城区 菜篮子 工程蔬菜零售网点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的 菜篮子 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北京市社区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西城区规范化社区菜市场改造提升标准》进行建设或提升社区菜市场.
(二)新建或改造成为采取公司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或基地直营直供等流通新模式的社区便民菜店.
(三)实施 农超对接 的连锁化超市.
(四)实施 农餐对接 的连锁化、规模化餐饮企业.
(五)车载蔬菜直销车项目.
(六)为蔬菜连锁零售终端提供支持服务的蔬菜配送中心改造建设项目.
(七) 菜篮子 信息化提升及发展电子商务项目.
(八)其他保障西城区蔬菜市场供应、质量安全、稳定价格的 菜篮子 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二、补助对象 符合我区 菜篮子 工程补助范围的经营者或者建设主体.
三、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该补助资金采取奖励和补贴方式进行.奖励和补贴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时限不超过3年.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区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已获得政府投资或其他财政性预算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提升改造社区菜市场 按照《北京市社区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西城区规范化社区菜市场提升改造标准》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按照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总投资50%.具体为:经营面积1000 m2以下的不超过35万元,经营面积1000―2000 m2(含1000 m2)之间的不超过40万元,经营面积2000 m2以上(含2000 m2)的不超过45万元.
(二)新建和改造便民菜店 1.经营方与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区 菜篮子 联合会签订3年以上服务保障管理协议,列入西城区社区便民菜店布局规划的便民菜店,按照便民菜店所评定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房租除外)的50%. (1)便民菜店达到一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30 m2以下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经营面积在30 m2以上(含30m2)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2)便民菜店达到二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100m2以下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经营面积在100m2以上(含100m2)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3)便民菜店达到三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100-200m2(含100m2)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经营面积在200m2以上(含200m2)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2.项目按每年实际交纳租金金额及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综合评定进行房租补贴,补贴年限3年,补贴金额每年最高不得超过实际年租金的50%且不得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