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3-10-13 |
2 定义 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货物: 指所有的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机器、仪表、工具、备件、图纸, 软件以及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服务: 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培训、安装、进行所有测试、保证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 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参加竞争性竞争性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之采购代理机构,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 广东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合同: 指由竞争性谈判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合格的供应商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第5点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货物和服务. 竞争性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编写项目报价文件和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澄清的费用,不论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竞争性谈判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附件--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项目报价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项目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以下提到电报均包括电传、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答复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会议.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也可由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审核供应商文件后对谈判要求作出统一修改和澄清. 修改书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供应商均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截止日期. 竞争性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采购方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中文.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 C. 项目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文件语言及计量 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项目报价文件中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 项目报价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项目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次报价信封,内装一次报价表及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并单独密封.信封上按谈判人须知第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