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3-10-17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响应文件中应体现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和工程保修措施.

(四)工期: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五)验收方式:按相关规定现场验收.

(六)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两年.重点部位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质保期内所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维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值的95%,其余5%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结清.

(八)违约责任: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或工程竣工后21天内不按时报工程结算文件的,每延误一天按总造价0.5‰罚款(由于采购人、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六、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谈判文件的内容构成(按以下顺序制作装订谈判响应文件)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2.竞争性谈判响应函(格式一);

3.竞争性谈判函件:供应商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谈判文件同时递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经理提供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以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证书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二);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并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三);

(7)供应商近三年(

2014、

2015、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无亏损;

(如2016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 (8)供应商近三年(

2014、

2015、2016年)完成的、合同标的与本工程项目投资规模相当的同类或类似净化工程业绩2项以上(含2项),提供合同原件;

(9)外省入吉企业提供相关登记证明并加盖公章. (10)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编制目录,单独密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装订在谈判文件中. 4. 谈判报价: 4.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变更清单顺序或漏项,工程量增减时中标单价均不进行调整.工程量表中未列辅助项目按包含在主项目内考虑,实际发生时不另计费. 4.2投标总价必须加盖全国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执业章并签字.报价清单齐全、内容完整: (1)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2)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含综合单价分析表) (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 (6)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7)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4.3谈判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密切相关,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不允许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严重脱节,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综合单价不允许出现不平衡报价,在评标过程中经专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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