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3-10-19 |
13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6年9月9日13: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5 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
16 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为按取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计算,然后乘以调整系数.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时调整系数为80%,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500万元时调整系数为90%,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时调整系数为100%.可参考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六)招标代理人服务费的要求 本项目购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18 样品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教师演示台(化学)、易燃品储存柜、通风柜、伸缩多向写生灯、历史学生仿古桌、声波传感器(现场演示)、光电计时测距实验器(现场演示)、数字静电计(现场演示)、水流速传感器(现场演示)、工作台(美术)的样品于开标日2016年9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之前带到开标现场.样品不能有投标人的标识,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样品于开标前带到现场.必须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面做好保护措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好样品,如发生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项目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样品进行封存,项目实施时,按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对比验收;
如发现供货产品与样品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