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3-10-28
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指挥中心装修及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编号:JM-2016-08-8630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

2016 年9月目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章 谈判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指挥中心装修及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M-2016-08-8630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指挥中心装修及绿化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计划编号JM-2016-08-86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划分及概况: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装修及绿化;

2.2计划投资额:127.88万元;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院内;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1 月24 日(共50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2015年)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朝阳区繁荣威尼斯花园13栋2单元104室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办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7 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3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 联系人: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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