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3-10-28 |
1、本工程为一次性拨付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实体交付给甲方,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乙方上交质量保修金后,支付全额工程款.
3、工程总造价的5%为质量保修金,在拨付工程款前由乙方交至甲方,保修期满,不存在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4、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必须按拨款数额向甲方提供工程款发票.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违约金、罚款等,甲方在工程决算时一并扣除. 其他须知 (1)投标文件中(含纸质投标文件)使用的单位公章必须为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单位的电子公章必须与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单位公章一致,是法律上的有效印章.若是非法公章,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并上报相关行管部门. (2)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有权对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进行核实,经核实如有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为中标单位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则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中标后按开工时间按时安排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派驻施工现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注: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投标申请人参与开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一致,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