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10-30 |
其中,长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长春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长环发〔2018〕16号),公告显示:2017年,长春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100%.吉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9日,发布《吉林市2017年度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吉市环发〔2018〕173号),公报显示:2017年,吉林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此函. 附件:1.2017年吉林省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表 2.长春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3.吉林市2017年度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11日 附件1: 2017年吉林省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表――固体废物产生处置量情况 序号 城市 城市类型 工业固体废物(万吨) 工业危险废物(万吨/万只) 医疗废物(吨) 医疗废物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万吨)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 产生量 综合利用量 处置量 贮存量 排放量 产生量 处置量 综合利用量 贮存量 排放量 产生量 处置量 处置率(%) 主要处置方式 产生总量 处置总量 处置率(%) 主要处置方式
1 长春市 省会 380.44 366.40 14.04 12.76/11.30 12.76/11.30
6158 6158
100 焚烧 152.4 152.4
100 焚烧 填埋
2 吉林市 地级市 1832.95 573.42 239.93 1030.47 148.75 45.57 64.81 38.37 2353.4 2353.4
100 焚烧 46.24 46.24
100 焚烧 填埋 备注: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填写时请注意计量单位. 2017年吉林省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表――信息发布内容 序号 城市名称 城市类型 《导则》六
(二)中要求发布的下列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利用量、贮存量、处置方式和处置量等信息 《导则》六
(三)中要求发布的下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信息 《导则》六
(四)中要求发布的其他有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信息 工业固体废物(本市产生量前五的固体废物种类名称)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的危险废物类别) 废铅酸蓄电池 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 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农村固体废物(农村生活垃圾、秸秆、畜禽粪便等) 非传统的产品类废物(电子废弃物、废弃轮胎等)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状况 "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成功案例 危险废物跨行政区域转移信息 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 长春市 省会 粉煤灰、炉渣、其他废物、脱硫石膏、煤矸石 染料涂料废物、其他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表面处理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生活垃圾 有 电子废弃物 有有有医疗废物
2 吉林市 地级市 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其他废物 有机氰化物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精(蒸)馏残渣、焚烧处置残渣 生活垃圾 有有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备注:1.《导则》是指《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