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8-03 |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7年第15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利津滨海新区银海六路以南、金河二路以东.项目以环氧氯丙烷、三甲胺、盐酸和液氯为原料,经过盐酸盐配置、合成、精馏等工序,生产季铵盐CHPTMAC(3-氯-2-羟丙基-三甲基氯化铵),副产1,3-二氯丙醇,设计年产季铵盐CHPTMAC20000吨.项目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315万元. 2014年8月6日,东营市环保局对《东营佳林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季铵盐CHPTMAC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环审〔2014〕157号)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6月建设完成.2017年5月5日至6日,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和现场监测工作.2017年9月22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项目建设中发生如下变动:(1)厂区平面布置发生变更;
原料不再使用液氯,未建设液氯暂存棚.(2)增加环氧氯丙烷、1,3-二氯丙醇分离工艺和氯化钠精制工艺,主要增加设备为合成釜增加2个,1#普通塔,2#普通塔,氯化钠中间罐、混合罐、成品罐、过滤罐,抑制剂二级过滤器,成品提浓釜、成品三级过滤器、成品灌装罐.(3)盐酸储罐增加3座.(4)原环评60m3三甲胺储罐2个,实际建设30m3储罐2个.(5)原环评建设500m3环氧氯丙烷储罐2个,500m3产品储罐2个,实际建设1000m3环氧氯丙烷储罐1个,1000m3产品储罐1个.(6)三甲胺装卸过程采用压力卧罐储存,装卸时与罐车压力平衡,不设置呼吸口放空.依据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营佳林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季铵盐CHPTMAC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自备锅炉燃用天然气,烟气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盐酸盐配制尾气经"二级降膜+一级碱液吸收"处理,吸收后的三甲胺盐酸盐溶液回用于盐酸盐配制釜,处理后的尾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一级精馏冷凝、二级精馏冷凝产生的不凝气经分子筛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盐酸盐配制尾气经同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甲胺采用压力卧罐储存,装卸时与罐车压力平衡,不设置呼吸口放空.环氧氯丙烷采用内浮顶罐储存,盐酸罐顶呼吸气经管道收集后送碱液吸收塔.自备污水站易产生恶臭的格栅、调节池、二沉池等构筑物进行了加盖密封,恶臭气体收集至除臭装置处理.装置区建设废气收集装置,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由真空系统导入生产装置区的分子筛吸附装置进行吸收处理;
地面冲洗废水、抽真空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送自备污水预处理设施,经"调PH+水解酸化+A/O接触氧化+纤维过滤"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及利津滨海新区集中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利津滨海新区集中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
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凝气处理产生的废分子筛经蒸馏再生后回用,蒸馏出的环氧氯丙烷、1,3-二氯丙醇回用.自备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分子筛与淄博重山思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对装置区、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导排系统、事故水池、储罐区、危险废物进行了防渗处理;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利津县环保局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配套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器,建设1320立方米事故池,厂区雨排口设置了截止阀门;
项目以装置区200米,罐区、装卸区150米卫生防护距离围成的包络线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立了标志牌,特征污染物委托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定期监测.
三、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营佳林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季铵盐CHPTMAC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燃气锅炉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均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尾气排气筒中氯化氢排放浓度、等效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1,3-二氯丙醇排放浓度、等效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限值(参考非甲烷总烃执行),三甲胺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44-1993)表2标准要求,环氧氯丙烷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要求.
(二)厂界三甲胺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44-1993)中表1标准要求;
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1,3二氯丙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参照非甲烷总烃执行);
环氧氯丙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臭气浓度未检出,
(三)厂区污水总排口中污水的pH值范围、CODCr、BOD
5、氨氮、悬浮物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及利津滨海新区集中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要求.
(四)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工况条件下,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监测核算,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34*10-3t/a、1.67*10-4t/a,纳入利津滨海新区集中污水处理场统一管理.
四、本项目工程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利津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30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利津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