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3-11-03
2019年4月16日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气体研发及生产中心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园区西路118号1-06-1地块的东北侧 南京宝雅气体有限公司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公司拟在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园区西路118号1-06-1地块的东北侧,雅邦化工北侧,建设高端气体研发及生产中心项目,占地面积25747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工业气体的充装生产线、特种混合气体的混配及充装生产线;

新建变压吸附制3000Nm3/h高纯氢装置;

新建充装车间、氢气车间、甲类仓库、特种气仓库、车间辅助用房、门卫、污水收集池等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

1、项目无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池处理,洗涤水洗废水经中和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分质处理后的各股废水与初期雨水排入污水收集池,经监测达接管标准后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特种气体混配充装生产后配气柜和管道里的残留混配气,废气通过密闭管道经"电热水洗+碱液吸收+除雾干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

3、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各类压缩机、各类机泵、风机等.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厂内新建的危废堆场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钢瓶、废PSA吸附剂为一般固废,交原料公司回收;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2 宝雅气体氢气输送管线项目 南京市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化工产业区内,新建高架工业氢气输送的生产线一条,从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界区至南京宝雅气体有限公司界区. 南京宝雅气体有限公司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立项,备案号为宁新区管审备〔2018〕531号.项目依托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园区现有管廊,建设从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芳烃厂氢气气源接口至南京宝雅气体有限公司界区内的高架工业氢气输送管线一条,总长约2.5千米,管径为DN80毫米,管道中间不设置阀门控制点,仅在管道两端布设阀门.项目建成后,年输送工业氢气2800吨,每小时输送含量99.5%以上的常压工业氢气4000立方米.

1、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不进行土方施工,氢气管线沿线不设置临时材料堆场,不占用园区土地.

2、项目施工期采用压缩空气进行试压,无施工废水产生.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3、严格执行《南京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市政府287号令)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扬尘污染管理要求,加强洒水抑尘.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4、施工中须使用低噪声工程机械,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5、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长期堆积产生二次污染.管道防腐作业不得污染水体,废油漆桶、废油漆刷等属于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焊材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我局拟对南京宝雅气体有限公司高端气体研发及生产中心项目和宝雅气体氢气输送管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58155686 联系人: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联系地址: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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