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3-11-06 |
(五)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 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原为事业正式在编的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三、其它事项 1.按照柯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本次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均为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