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3-11-07 |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到临清市人社局(果园街80号原劳动局办公楼309房间)办理减免手续. 确认和办理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招聘部门在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2、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在简章和《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13、笔试结束后,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在临清市政务网查询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同意应聘的证明(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以上材料外,参加 三支一扶 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参加 西部计划 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和户籍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
15、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政务网择期公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